签订租房协议的注意事项 租房物业管理费谁出
2021-03-11北京专业拆迁律师
贾启华律师,北京专业拆迁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签订租房协议的注意事项
租房时,为了保证房东跟租客的合法权益,一般双方都会签订相关的租房协议,以免后期产生纠纷了,而租房协议签订的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呢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签订租房协议的注意事项接下来由详细为您介绍!
一、签订租房协议的注意事项
1、租金的计算及支付方式。年租金的标准一般是固定的,但也可以双方约定租金按一定比例或一定金额每年递增。资金支付期间,由双方约定,按月支付,按季支付或按年度支付,在按年度支付时,双方应约定年度的概念及起始时间,否则,可能引起误解。
2、租赁房屋的交付。合同中应当约定房屋的交付时间。租凭房屋交付时,双方应约定派代表到现场检查房屋的完好情况,应当结清前期的水电费、通讯费、闭路电视费等有关费用,并签署房屋交付确认书及有关财务移交清单。
3、房屋面积是否准确无误。常常有这种情况,租房后实际面积比合同少。这种情况下,可以按照中间差额面积扣款,明确载于合同上。
4、在合同上明确著名房租以外的其他一切费用由哪一方交纳,或共同以什么比例分担。
5、明确著名租房的起止日期和有关费用的具体支付方法。
6、要在出租方的各种物品交接清单上签字。
7、注明押金的意义。押金一般为房租迟付、不付或损害建筑及物品等情况发生时的风险担保,合约期限期满后,若未发生以上情况,押金必须退还承租方。8、需要注明天灾及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及合同终止等情况,不需要由承租方负责经济损失。
9、核实出租方是否为真正产权人。
10、注意店面有没有法律方面的纠纷,是否被银行或法院扣押或被其他机构拍卖等,应该尽量避免租凭产权有纠纷,或者在租房期间发生产权纠纷的店面。
11、违约。双方应当约定,以防违本合同有关条款,应向对方支付多少违约金,违约金也可以分项约定,还要注意,如果是一方中途违约导致合同被提前终止,承租方装潢的财产及损失如何处理,也要在合同中约定。
二、房东可以提前解除租房合同吗
1、约定解除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双方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提前在合同中约定了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况,或者是双方在履行合同规定的过程中形成约定解除合同的新合同,那么在这两种情况下,当发生了双方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时,出租人就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2、法定解除
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在以下情形发生时,无论当事人双方是否存在解除合同的约定,出租人都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了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房屋大面积或全部毁损,比如因雷击而发生大火,烧毁房屋,在这一情况下,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承租人没有按照约定的方式或者是不依房屋的性质使用房屋的。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式或者是不依房屋的性质使用房屋的,致使房屋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承租人擅自转租房屋的。承租人没有通过出租人同意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承租人不支付租金的。承租人没有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如果承租人逾期还不支付的,出租人就可以解除合同。
双方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双方对房屋的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视为不定期租赁,双方均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要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三、出租房屋纠纷如何解决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的,应当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解决或者民事诉讼解决。
法律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
1、申请仲裁解决问题
仲裁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解决纠纷的一种法定方式。但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应当双方自愿,并事先在合同中约定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若事先在合同没有约定,事后双方当事人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
反之,双方当事人事先在合同中已有约定,或者事后已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向法院起诉,法院也将不予受理。仲裁具有司法行为的效力,一旦判决书生效,当事人不得再以同一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民事诉讼解决问题
若当事人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诉讼方式解决的或者在纠纷发生后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租赁当事人违反相关规定,致使租赁合同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租赁当事人一方未履行相关法律规定的义务,致使租赁合同解除的,未履行规定义务的一方应当依法承担民事;造成另一方或者第三人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
以上是为您整理的关于签订租房协议的注意事项的内容,由此可知,签订租房协议的注意事项,租金的计算及支付方式、租赁房屋的交付、房屋面积是否准确无误、核实出租方是否为真正产权人。如其它疑问,欢迎向发布法律咨询。
租房物业管理费谁出
房价的不断攀升,在大城市可能耗费了一辈子的积蓄也没办法买一套房。因此对于很多在大城市工作的人来说,租房就成为了一个不错的选择。如果是租赁一些环境比较好的小区的房子,还需要按月交纳物业费。那么租房物业管理费谁出呢接下来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租房物业管理费谁出
由业主交,但业主与物业使用人有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
法律依据: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依法追缴。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
物业发生产权转移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二、房屋租赁登记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对符合下列要求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向租赁当事人开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
出租人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记载的主体一致;
不属于本办法第六条规定不得出租的房屋。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告知房屋租赁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三、租赁房屋注意事项
1、低价虚假广告要注意.当租房者通过报纸、网站等信息渠道看到所刊登的房屋租价明显低于其正常市场价格时就要引起注意了。因为这些虚假信息有可能是某些不法中介为了牟取不正当利益,以此为诱饵骗取租房者上当的一种手段。
2、房东个人情况查仔细。承租房屋时,租房者对于房东的个人情况要验查仔细。如果是房东本人出面签约时,最好查看其房产证与身份证;如果是帮助朋友出租房屋,那么一定要有出租委托书、朋友的房产证、身份证或复印件;如果房产证没有办下来则一定要其出具购房合同以证明其身份。此外,对于租房时可能遇到的;二房东;问题,租房者应验明该;二房东;在其租赁期间是否有权利将此房屋转租并让其出示租赁合同以及提供该房屋的相关产权证明,以免引起法律纠纷。
3、承租房屋家电、家具清点好。租房者在承租房屋时一定要清点好房屋内部设施如家电、家具等,并且在看房时检查一下家电的正常运作情况,家具的完好程度等,然后将其一一列入到清单内。最好注明如果出现故障时维修费用由谁来承担,也好免除租房者在入住后,家用电器等发生毛病维修时与房主产生矛盾,划分不清。
一般的租赁房屋,承租人是不需要缴纳相关物业费的,但是如果当时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由承租人承担物业费的除外。以上内容就是为你整理的关于租房物业管理费谁出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