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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农村旧房改造需满足哪些条件 公租房拆迁,什么人享有拆迁利益利益如何分配

2021-03-09北京专业拆迁律师

 贾启华律师,北京专业拆迁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2020年农村旧房改造需满足哪些条件

2020年农村旧房改造需满足哪些条件

条件一、危房改造户必须是农村户口且家里只有一处宅基地房屋,若是一户多宅或者户口已迁出的则无法享受。

条件二、以下4类农村人可以申请危房改造补贴:①贫困残疾人家庭;②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③农村低保户;④已经建档立卡的贫困户。

条件三、改建房屋已被判定为C级或D级危房,所谓C级危房就是房屋主体结构完好,地基没有下陷,承重结构完好,非承重墙体出现裂缝,屋顶出现塌陷等,不需要进行拆除重建,通过维修以后能够达到安全住房要求;D级危房就是房屋主体结构发生变形,地基下陷,承重主体出现变形,承重墙出现较大裂缝,无法通过维修达到安全住房标准,必须要拆除重建的,这两类房屋一般由当地住建部门的专业认定人员认定。

达到上面几个条件后,在改造危房时,就可获得一定额度的补贴,具体补贴多少看各地政策。比如有的地区D级补贴标准是2万元,C级补贴标准是8500元,所以还待去当地政府询问。

危房改造补助申请流程

农户申请。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审批表》,并提供户籍和身份证明、房屋改造前照片等材料。

村组评议。村委会接到申请后,召开群众大会进行评议,决定是否纳入政策补助,并将评议结果予以公示。经评议符合补助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报乡镇人民政府核查;对不符合补助条件或对公示有异议的,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乡镇审核。乡镇人民政府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进行农户身份认定和重复筛选,并组织人员入户核查。经核查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村委会,并说明原因,核查结果要在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符合条件的由乡镇主要负责人签字报县民政局、县残联、县扶贫移民局对申请农户身份进行审核后,再报送县住建局进行审批,若在审批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乡镇,并说明原因。

施工建设。经乡镇村建、国土、林业等站所联合选址、审批后进行建房,做到“三避让”,乡镇人民政府在房屋建设过程中要做好质量安全监管和技术指导等工作,加快农房建设进度,确保在规定时间内住房建设主体全面完工。

项目验收。危房改造项目竣工后,由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组织村建、国土等乡镇职能站所参与,对项目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报告和达标认定书,原则上完工一户验收一户。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县财政局等县级有关部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抽查核验。

户牌上墙。验收合格后,在改造后的住房明显位置悬挂“农村危房改造户”标识牌。

资料归档。乡镇要建立健全档案,做到一户一档,材料齐全,管理规范。档案内容包括农户申请资料、公示资料、房屋改造前中后影像资料、验收资料等。

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农村旧房改造需满足的条件包括必须是农村户口且家里只有一处宅基地房屋、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改建房屋已被判定为C级或D级危房。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公租房拆迁,什么人享有拆迁利益利益如何分配

公租房拆迁,什么人享有拆迁利益利益如何分配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公租房进行拆迁时,可以享有拆迁利益的人包括承租人、同住人等,而由于公租房的产权是国家的,所以房屋价值补偿归国家所有,安置费用、搬迁费用归承租人或者同住人所有。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

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型住房。

公租房的拆迁补偿款怎么分割

在规定上,在公共租赁房屋拆迁获得拆迁补偿款后,下面几种人就有权要求分割补偿款:

1、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住处的常住户口,已经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并且已经没有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

2、具有住处的常住户口,到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的,即使说居住还没到一年,也视为同住人。但他在该处取得拆迁补偿款后,一般是没有权利再主张其他公租房拆迁补偿款的份额。

3、无住处的常住户口,到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了满五年的,就有权分割。

4、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因家庭矛盾、居住困难等原因在外借房居住,他处也还没有取得福利性房屋的。

5、房屋拆迁时,因在服兵役、读大学、服刑等原因,户籍被迁出被拆公有住房的,且在本市他处也没有福利性房屋的。

而公租房的拆迁补偿款的分配主要遵循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原则分割,有两处以上公租房承租人的,那么他就对各处被拆迁公租房的补偿款均有权主张分割。

此外,承租人在下列几种特殊情况中,可以享有多一点拆迁补偿:

1、承租人或同住人属于年老体弱,缺乏经济来源,且按平均分割所得的补偿款,无法取得房屋保证正常生活的。

2、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租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较多款项的。

3、对公租房内居住的未成年人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

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公租房进行拆迁时,可以享有拆迁利益的人包括承租人、同住人等,而由于公租房的产权是国家的,所以房屋价值补偿归国家所有,安置费用、搬迁费用归承租人或者同住人所有。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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